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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部门《关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事宜的通告》,通告指出,自2023年5月1日起,本市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%的政策,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。本市工伤保险费率不做调整,继续按现行费率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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